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亳州市光前中藥材購銷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中藥材種植項目區域代理 省 市中藥材種植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為乙方乙方中藥材種植項目在 地區內獨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銷售區域內的長期利益。具體區域指: 省
市所轄的各縣區。
2、代理期限為 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結束后,雙方可續約。
二、乙方義務與權利
1、保證不在甲方代理區域內授權其他代理商;
2、保障甲方中藥材種子供應;
3、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及其產品宣傳資料;
4、應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咨詢并按需要不定期進行現場指導;
5、為甲方提供有關資質復印件和無賞使用乙方商標。
三、甲方義務與權利
1、保證按時支付貨款;并享有銷售貨款20%的提成;
2、保證不向代理區域以外拓展有關業務。若確有需要應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3、有為對乙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之義務;
4、產品中的知識產權均為乙方所有。一旦發現有侵權行為,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維權措施;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代理其他單位同類項目和產品。
四、設立條件
1、熱愛中醫藥事業,德才兼備,在當地有一定影響力,資質齊全的法人單位。
2、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要向乙方繳納壹萬元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退還。
3、協議簽定一年內為宣傳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后每年需完成 萬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五、產品價格
1、藥材種子和藥田專用除草劑均按中國中藥材種植養殖網上當時行情為準。所有單價均為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2、回收藥材產品價格按當時當地同類產品收購價格為準。
3、如需調整售價,需在3日前通知對方,如未通知的對方,則繼續執行原來價格。
六、結算方式
按預約數量。每次都要貨款兩清。
七、交貨方式、地點
1、交貨地點: 市。貨物數量規格由甲方提前7日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運輸費用由雙方協商而定。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于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盡快將事件發生狀況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日起15日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九、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